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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室(中心)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

索引号 640201003/2021-0005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室(中心)效能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促进各科室(中心)履职尽责,推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政治和作风建设(35分)。

1.理论学习(5(由办公室提供)

1)理论学习主要考核各科室(中心)人员政治(含党史学习教育)、业务学习情况。

2)认真参加上级和局党组、总支、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培训的,得满分。不按时或无故不参加学习,每人每次0.2(以月度公示为依据)理论、业务学习达不到规定要求,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局领导点名纳入季度考核扣分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季度每人平均每天完成学习强国35分以上,每季度末进行统计,平均分低于35分的,每人扣0.5分。

2.纪律作风(10分)(由办公室提供)

1)纪律作风主要考核各科室(中心)人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规定等情况。

2无故不按时签到(冬季:早8:30之后,下午2:00之后;夏季:早8:30之后,下午2:30之后),每人每次扣0.1分;无故不签到的,每人每次扣0.5分,办公室每月底前将打卡统计反馈至各科室,各科室人员填写未签到事由登记表,并准备请假微信截图及调研图片等印证资料,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登记表和印证资料报办公室予以认定,认定后公示本月签到考勤情况(科员向科长请假,科长向分管领导请假);每周开展下班早退情况抽查,由薛自林同志负责,办公室抽调两名其他科室人员开展,现场核实情况,有正当理由的不予扣分,无正当理由的每人扣0.2分。

3)无故不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每人次扣0.5上级或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分。

3.文明城市创建(10分)(由办公室提供)

1)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情况占5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志愿服务实际成效)。规定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得满分。无故不参加创城志愿活动,每人每次扣0.1分;如无正当理由被创城办通报的,每人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报送创城台账资料、报送质量不达标影响全局创城考核、工作开展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科室卫生考核占5分。由薛自林同志负责,办公室每周五下午抽调其他两个科室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检查,每月底进行公示,科室该项得分为该季度三个月得分的平均分(按百分制赋权评分)。

4.脱贫攻坚(5分)(由办公室提供)

1)主要考核脱贫攻坚、帮扶解困工作情况。

2)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帮扶解困活动,完成阶段性任务和年度任务的,得满分。如工作开展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信息调研(5分)(由考核组负责)

1)主要考核各科室(中心)信息动态、调研报告两办约稿、工作专报、部门要求报送的信息简报等完成情况。

2信息动态每人(在编在岗人员)每月不少于1篇,每少1篇扣0.5分,每多写一篇加0.05分,以印发的《石嘴山工业信息》为依据;调研报告、两办约稿、工作专报未完成被通报的,一次扣0.5分;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的信息简报未完成被通报的一次0.2分,扣完为止。

(二)重点工作(65分)

1.周工作动态任务完成情况(25分)(由办公室提供)

1人均承担任务数占15分。每个科室所承担的任务数与该科室人员的比值为A,所有科室中比值最高的为B,此项得分为15×(A/B)

2)承担任务完成质效占10分。办公室每周晨会记录并整理本周工作,整理汇总成表格,注明相关责任科室,同时根据领导点评,记录上周未完成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周一进行公示,未完成工作出现1次扣0.3分。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0分)(由考核组负责)

每季度召开季度工作汇报会,进行民主测评,评选3个优秀科室、5个良好科室、2个一般科室,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测评各占10分,科室负责人测评占20分,其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测评的优秀、良好、一般科室对应分数分别为10分、9分、8分,科室负责人测评的优秀、良好、一般科室对应分数分别为20分、18分、16分,科室该项得分为测评分数的平均分。

(三)加减分因素(由考核组负责)

1.加分因素(每个季度上限为10

1)创先争优。科室(中心)工作获得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各厅局或市委政府、市级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获得一次,分别加5分、32分、1分。

2)对外宣传。科室(中心)人员所撰写的新闻稿件、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分、20.5分,头版头条的额外分别加2分、1分、0.5分,刊物发表的分别加2分、1.5分、1(以科室人员或市工信局署名为依据);由科室提供新闻素材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发表的,每篇分别加2分、10.5分,素材以分管领导签字为准。重复发表的以最高分计,每篇只加分一次

3)信息公文被市委政府办公室、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分、0.5分;评为好信息”“好公文的,每篇分别2分、1分;信息、调研报告等被市级及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分别2分、3分。

4)招商引资。科室申报一条招商项目线索、项目落地开工分别加1分、5分,符合新材料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额外分别加0.5分、1分,以市投促局认定为准

5)急难险重。经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认定的,每1项加1.5分。

6)特殊加分。科室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科室0.1;科室人员被抽调承担市级重点或专项工作一以上的,科室0.2分;科室牵头承担全市专项工作或重点工作的,加0.2分。

2.减分因素(减分下不保底)

1)科室(中心)工作中出现三误(错误、延误、失误)等问题的,出现一次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1分。

2承担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或约谈的,责任科室(中心)扣3分;被自治区级领导小组或厅局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扣1.5分;被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扣1

3违反《保密法》及保密责任制相关规定,被上级保密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季度考核为最后一名。

4)值班人员不按照规定值守被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所在科室(中心)1分;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的,每发生1次扣所在科室(中心)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季度考核为最后一名。

5)科室(中心)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季度考核为最后一名,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该季度不得评为等次,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二、考核方法

考核局党组集中统一领导进行成立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组长分管考核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一季度考核后3名的科室各抽调1名人员为成员。由上一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局党组汇报。

(一)季度考核。

考核组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考核组反映,考核组核实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认定。考核第1名的科室平时考核的名额为3个,第2-5名的科室的名额各为2个,第6-7名科室的名额各为1个,剩余名额机动使用,人选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年终考核。办公室于次年月初,将各科室(中心)4个季度成绩梳理汇总,年度得分按四个季度的平均分进行计算综合形成年度考核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经公示后作为全年的考核成绩,由局党组根据全年考核成绩和优秀公务员名额统筹确定优秀公务员人选

(三)奖励办法。根据年终考核得分,依照3:5:2的比例,设置先进科室3个,良好科室5个,一般科室2个。考核层次确定后,按照优秀科室、良好科室、一般科室系数分别为1.110.9的标准发放效能目标考核奖金。同时,效能目标考核成绩也作为其它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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